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江西吉安住房公积金推出6条惠民新政

时间:2025-01-19 17:26:08 房产资讯 我要投稿

近日,从江西省吉安市优化住房公积金政策措施新闻发布会上获悉,2025年,吉安市将重点推出六项便民惠民政策措施。

扩大住房公积金按月对冲还贷提取范围。自2025年1月15日起,对在吉安市行政区域范围内购买自住住房新发放的住房公积金贷款,按月对冲还贷提取范围可扩大至借款人和共同借款人的父母、子女,父母、子女在住房公积金贷款还贷期间的除外。

购买二手住房实行阶段性“提贷并举”。自2025年1月15日起,缴存人在吉安市行政区域范围内购买二手住房,提取本人及配偶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余额后,可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。贷款额度按照吉安市现行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确定,提取额度与贷款额度之和不得超过购房总价款。在政策实施期间,如个贷率高于95%(含)时,此政策暂停执行。

加大军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支持力度。自2025年1月15日起,借款申请人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,配偶是现役军人的,提供所在部队团级以上单位开具的住房公积金缴存贷款证明,可合并计算个人账户余额。现役军人(含文职人员)、退役军人在吉安市行政区域范围内购买自住住房的,可享受军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支持政策,贷款额度在存贷挂钩计算值上上浮50%,且不超过贷款最高额度。借款申请人同时符合吉安市其他贷款支持政策的,可择优选择,不可叠加使用。

拓展加装、更新电梯提取覆盖范围。自2025年1月15日起,既有住宅加装、更新电梯提取住房公积金,提取范围可扩大至本人和配偶的父母、子女。

住房公积金贷款还贷期间,可办理购(建)房、偿还商贷、租房、既有住宅加装和更新电梯提取。自2025年1月15日起,缴存人在住房公积金贷款还贷期间,本人(含配偶)月缴存额大于月还款额且未出现贷款逾期的,可以办理以下业务:在吉安市行政区域范围内再次购买(建造)自住住房的,可办理购房提取。已办理商业银行住房贷款(含组合贷款商贷部分)且贷款未结清的,可办理按年偿还商业住房贷款提取。在工作地无住房,租赁普通商品房或公租房用于本人居住的,可办理租房提取。既有住宅加装、更新电梯的,可办理既有住宅加装、更新电梯提取。

延长购买新建商品住房阶段性“提贷并举”政策和阶段性提高缴存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政策时间。延长《关于优化部分住房公积金政策措施的通知》确定的阶段性实行住房公积金“提贷并举”和阶段性提高缴存职工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政策执行时间。

来源:大江网

编辑:李雅婷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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